75、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的提取办理 流程图 合 格 职工个人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中心审核 将公积金通过转账方式返给 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即办) 所在单位向职工支付现金 申请人所提交 申请材料见附 表。 审查不合格,说 明原因,退回申 请人 监督投诉电话 : 0373-2027434 附表: 申请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非住房消费的提取: (一)、离、退休职工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职工离、退休证或上级人事劳动保障机关已批准离、退休的证明材料(看原件留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 或其他不需要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男60周岁,女50周岁;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联,“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各一联; 4、将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手册上交“中心”。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
一、 单位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办理流程: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或《营 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 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 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 .《单位登记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