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用缓闭止回阀通用技术条件 建设部于 2001 年 9 月 30 日批准发布了《给排水用缓闭止回阀通用技术 条件》 (CJ/T154-2001) 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并要求于 2002 年 6 月 1 日起实 施。 现将标准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该标准适用公称压力 PN 4.0MPa ,公称通径 DN 4000mm ,工作温度 不大于 80℃,工作介质为饮用水、原水、工业循环水、海水、污水及其他非腐 蚀性介质的法兰连接的缓闭止回阀。 标准中技术要求如下: 1 法兰连接缓闭止回阀的结构长度尺寸应按 GB/T12221 的规定或按用户 约定,蝶形止回阀开启时,蝶板伸出长度不应影响使用。 2 法兰连接尺寸、密封面型式应符合 GB/T17241.6 、GB/T17241.7 或 GB/T9112 的规定。 3 阀体的最小壁厚应符合 GB/T12236、GB/T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