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制定程序 (试行) 一、制定范围 为适应广州市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对没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 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 二、申报立项 (一)每年分两批申报, 第一批于 3月 31日前申报, 第二批 于 6月 30日前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拟制定的地方技术规范项目, 在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等范围内进行查新。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提出部门填写《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 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 (见附件 1),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向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 请立项: 1.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 2. 项目提出部门 (应为市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的制定该项市 地方技术规范的项目需求、理由和贯彻措施; 3.项目承担单位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保证措施的说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