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我国砖瓦行业迎来史上最严的“环保大考”。7月10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砖瓦行业企业进行深入排查,重点对砖瓦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建设项目环保 (环评文件审批 )办事规程 2005-06-26 来源:市环保局 主管单位: 市环保局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重大项目按照法定时限审批,一般项目收到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为 10 日、 5日、 3 日作出审批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受理(或不受理) ; 2、审查与决定; 3、书面告知许可决定。 材料准备: 1、登记表管理的项目: 登记表 4 份; 报批申请书 1 份; 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并报公众意见 1份; 2、报告表管理的项目: 报告表 4 份; 报批申请书 1 份; 需要专家的并报专家评审意见 2份; 3、报告书管理的项目: 报告书 2 份; 报批申请书 1 份; 需要专家的并报专家评审意见 2份; 涉及水土保持的并报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1 份; 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并报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1 份; 海岸工程项目并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