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楼)板施涂清漆打蜡施工工艺标准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石膏、大白、滑石粉、聚醋酸乙烯乳液、羧甲基纤维素、 107胶或各种型号的壁纸、胶粘剂等。 2.1.2 壁纸:为保证裱糊质量,各种壁纸、墙布的质量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2.1.3 胶粘剂、嵌缝腻子、玻璃网格布等,应根据设计和基层的 实际需要提前备齐。 但胶粘剂应满足建筑物的防火要求, 避免在高温 下因胶粘剂失去粘结力使壁纸脱落而引起火灾。 2.2 主要机具; 2.2.1 裁纸工作台、钢板尺(1m长)、壁纸刀、毛巾、塑料水桶、 塑料脸盆、油工到板、拌腻子槽、小辊、开刀、毛刷、排笔、擦布成 棉丝、粉线包、小白线、铁制水平尺、托线板、线坠、盒尺、钉子、 锤子、红铅笔、砂纸。笤帚、工具袋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混凝土和墙面抹灰已完成,且经过干燥,含水率不高于 8%;木材制品不得大于 12%。
施工工艺 1. 一次表面处理工艺 一次表面处理有抛丸作业、喷丸作业两种。本厂钢材选用作业钢板预处理生产线处理钢 板及型材。 1.1 刚才处理前,应检查抛丸装置及附属设备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1.2 抛丸磨料的规格符合 ISO11124(1-4),并无油污、杂物、灰尘,且干燥,其含盐量应低 于 250us,钢丸颗粒直径以 1.0— 1.2mm 为宜。铁矿砂的颗粒为中粗为宜。 1.3 钢材表面应除去油污、杂物和水分,并预热达到干燥程度。 1.4 钢材表面经抛丸处理后,应达到 ISO8501-1988 标准中的 Sa2.5级,其文字描述:不放大 的情况下进行观察。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1.5 钢材表面经抛丸处理后,表面粗糙度应达到 ISO8503《钢材表面粗糙度特征》的中级, 范围在 40-70um 较为合适,并吹净滞留在表面的丸粒、灰尘、杂物等。 1.6 除锈达到标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