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 一、划拨地转让的实质经济法律关系 1、划拨土地使用权人 -市县政府 -土地受让人 2、划拨土地使用权人 -政府 3、划拨土地使用权人 -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人 二、政策依据 :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 当按照国务院规定, 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 应当由 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三、办理原则: 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转让,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由受让人办理协议出让, 但《国 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 的除外。 四、办理程序 : 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 使用权转让申请: 2、受理和审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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