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河北省建设厅发出通知,明确提出严格控制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市、县新审批、新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例要达到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属多层楼房的,最大不得超过85平方米,属中高层、高层的,最大不得超过95平方米。
1 / 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 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 (2010 年版 )》的通知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冀建材 [2010]631 号 【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10.11.12 【实施日期】 2010.1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 目录( 2010年版)》的通知 (冀建材〔 2010〕63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节能环保工程材料设备的应用水平,限制、淘汰落后的产品和技 术,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决定 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