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 300分)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及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得分 一 机构职责 与目标责 任制 50分 1、环保职责 30 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中未包含环保内容,扣 5 分。 专职岗位的环保职责具体明确,缺一项扣 5分。 单位未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扣 5分; 2、目标指标 20 环保指标进行有效分解、指标具体,缺一项扣 5 分。 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保指标,未完成的扣 10分。 二 环境管理 80分 (不限于) 1、日常管理 20 HSE计划中有具体的环保工作内容, 有落实措施, 有总结,缺一项扣 2 分。 公司传达的各项环保文件,按要求进行传达,并落实措施,缺一项扣 2 分。 2、现场管理 20 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的,每一处扣 5 分。 属地范围内各项施工作业发生环境污染的,每一处扣 5分。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环保设施和装置(以下统称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 考核和污染物排放考核。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环保职能人员经常去生产现场检查。 2.2 各环保设施使用单位要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检与检查,确保 完好率与运行率。 2.3 环保设施临时停运,由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填写《环保设施停运 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停运。 2.4 环保设施非正常紧急停运,环保设施所在单位应立即电话通知 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公司生产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避免 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3 考核细则 3.1 不按规定定时(或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作好运行 记录,每次扣该单位奖金 20元。 3.2 各单位应确保环保设施完好率在 90%以上,运转率在 95%以上, 否则每月扣本单位奖金 200元;环保设施处理效果没有达到设计要 求,每次扣单位奖金 200元。 3.3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