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环境监测控制程序 (DXC/QES· CX16-2011) 1.目的 公司对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有关的环境表现进行监测;以判断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状 况,运行控制状况;评价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及其符合性;并对体系实施、保持和改进提 供依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有关环境的监控活动。 3.职责 3.1 工程科、设备安全科 3.1.1 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3.1.2 负责对各单位环境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 3.1.3 组织对检查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实施纠正措施。 3.2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 3.3 项目部:负责本部门的环境绩效的监测及对不符合实施纠正措施。 4.程序 4.1 环境绩效的监测 4.1.1 污染预防措施实施的效果,由工程科负责追踪检查; 4.1.2 公司节约资源和能源的结果,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