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合 同 NO 号 发包方:大洋金马路桥公司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澄城县建工路市政工程 二、 承包范围:道牙的铺设及安装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期要求:自 年 月 日起,工期为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施工中外围协调,并提供完整的施工图交于承包方; 负责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 工。 (2)承包方权利和义务: a、 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发包方管理 并按双方约定工期竣工。 b、 如因承包方原因中途退场,发包方只按已完成工程人工费 50% 结算。 c、 每道工序完工后三方(监理、项目经理部负责人、 施工队负 责人、)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后由发包方
一 混凝土运输 1. 混凝土宜采用内壁平整光滑,不吸水,不渗漏的运输设备进行运输。当长距离运输混凝 土时,宜采用搅拌车运输; 近距离运输混凝土时, 宜采用混凝土泵、 混凝土料斗或皮带运输。 在装运混凝土前, 应认真检查运输设备内是否存留有积水, 或内壁粘附的混凝土是否清除干 净。每天工作后或浇筑中断 30 min 及以上时间再行搅拌混凝土时,必须再次清洗搅拌筒。 2. 混凝土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适应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保证浇筑过程连 续进行。运输过程中, 应确保混凝土不发生离析、 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 运至浇筑地点的混凝土应仍保持均匀和规定的坍落度。当运至现场的混凝土发生离析现象 时,应在浇筑前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3. 采用机动车运输混凝土时,运输道路、车道板或行车轨道等设备应平顺、牢固。 4. 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时,道路或车道板的纵坡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