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一) 地形地貌 (二) 地质构造 (三) 场地岩土构成 (四)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五) 岩溶与水文地质条件 三、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一) 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 (二) 地基持力层选择 (三) 基础方案选择评价 (四) 建筑抗震评价 四、 结论与建议 附 图 1、XXXXXXXXX 总平面图 1张 2、XXXXXXXXX 综合楼钻孔平面位置图 1张 3、XXXXXXXXXXXXX 工程地质剖面图 14张 4、XXXXXXXXXXXXX 钻孔柱状图 85张 附 表、附 件 1. 岩岩常规试验报告 2.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1 一、工程概况 拟建 XXXXXXXX 教学楼,位于长顺县人民政府南东方向,离长顺县人 民政府南东方向 1 公里。教学楼高 4 层,建筑面积 3660m2,框架结构,拟 采用独立基础或桩基础,最大荷载 7500
分层填土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回填土: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 粒径不应大于 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签证手续) 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 8%的粘性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 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 经处理其含 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5)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土、流动状态的泥炭土和有机质含量大于 8%的粘 性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2、作业条件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⑵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 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 续,其结构已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