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 开发“ 福祉文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 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福祉文苑 ”。项目用地面积 29959.64 平方米(约 45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 总建筑面积 115487.92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105157.82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10330.10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28189.31 平 方米)。 二、合作形式 1、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 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2、甲方投入按照土地的形式入股,承担本项目与土地出让有
第 1页,共 5页 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持有位于市区约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有寻求合作开发商品房项 目的需求。 2、乙方自愿出资现金万元,由双方设立项目公司在上述土地上开发商品 房项目。 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 关法律规定,就合作开发商品房项目等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一条项目名称暂定为,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称合作 项目)。 第二条土地概况: 1、项目地址:位于市区,共计约亩(见附件 2《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以下称项目用地)。 2、用地性质: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为年,使用权人为甲方。 第二章出资比例与合作开发模式 第三条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方以资金出资,由双方在本协议 签订之日起日内, 在市区注册成立公司 (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