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工作 (可简化归并) 一、工程建设验收 ——业主与承包人进行单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交工; ——承包人准备(全部工程)竣工图、竣工报告; ——承包人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工程师组成验收班子进行初验,若发现质量问题, 以书面通知或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要求修改甚至返工, 完成后施工单位出具整改报告书; ——总监理工程师出具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质量 监理评估报告; ——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正式验 收;由质检部门会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 格;若合格则由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 质监站人员宣布工程 项目质量等级。 ——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 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三方的签 字方生效。 二、部门专项验收 规划、用地、面积测绘(房管局) 、人防、环保、卫生、公 安(监控等)、配电(电力)、水质(自来水厂) 、特种行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