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木结构标准 GB50005-2017 1 、胶合木结构分为层板胶合木结构和正交胶合木结构两类。 层板胶合木结构主要适用于大 跨度、大空间的单层或多层木结构建筑。 正交胶合木结构主要适用于楼盖和屋盖结构, 或由 正交胶合木组成的单层或多层箱型板式木结构建筑。 2 、层板胶合木构件各层木板的纤维方向应与构件长度方向一致。 层板胶合木构件截面的层 板层数不得低于 4 层。 3 、正交胶合木构件各层木板之间纤维的方向应相互叠层正交, 截面的层板层数不得低于 3 层,并且不宜大于 9 层,其总厚度不应大于 500mm。 4 、层板胶合木构件和正交胶合木构件设计时, 应根据使用环境注明对结构用胶的要求, 构 件生产厂家应严格遵循设计的要求生产制作。 5 、层板胶合木结构的设计与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 50708 的相关要求。 6 、层板胶合木构件的制作要求
胶合木工程质量管理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2、施工准备 3、操作工艺 4、质量标准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mm) 检 查 方 法 主 控 项 目 1 层板木才缺陷限值 第 5.2.1条 检查验收检查施工记录(按 5.2.1条 检查) 2 层板胶合木胶缝完整性 第 5.2.2条 检查试验记录(按 5.2.2条检查) 3 层板胶合木胶缝常规检验 第 5.2.3条 检查试验报告(按 5.2.3条检查) 4 指接范围木材和加工缺陷 限值 第 5.2.4条 尺量和观察检查(取一块木板 /4h) 5 层板接长的指接抗弯强度 检验 第 5.2.5条 检查试验报告(按 5.2.5条检查) — 般 项 目 1 胶合时木板截面厚度允许 偏差 第 5.3.1条 尺量检查(每个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