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 2007〕 219号 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 采购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装箱、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 (筹备组 ),铁科 院: 为做好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铁道部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 (铁建设 [2006]217号),特制定《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 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2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 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铁道部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 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 ﹝2006﹞217 号),加强铁道 部组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甲供物资设备(以下简称部管物 资)管理,理顺关系,规范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 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
1 第一章 编制依据及原则 第一节 编制依据 1、北部综合基础设施(一期)北港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工程招标文 件、补遗书,等资料。 2、北港大街(西港路~民族北路)道路工程桥梁分册(修改版)施工图。 3、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设计、施工的规范、规则及验收标准。 4、施工前现场调查所获取的有关资料。 5、我单位同类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 第二节 编制原则 1、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实质性响应业主的指令和要求。 2、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坚持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实用的原则。 3、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等关于基本设施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有 关规定。 4、严格执行现行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有关工程施工的规定。 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围绕工程重点,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6、实施项目法管理,对生产资源及生产诸要素进行优化配臵,确保实现 成本、工期、质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