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 122(交警)、 119(消防)、 120(急救), 95518(保险), 0939—7528195(公司)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 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 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 安全地带, 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 积极协助 120 救护人员救死扶伤, 避免 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 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 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安
A 版次 颁布日期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适用范围: 大唐雷州项目 预案类型: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部门 综合管理部 旧版本号 应急预案编号 XM-YJ-0105RevA 状态 供使用 文件名称: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山 东 电 力 建 设 第 一 工 程 公 司 版权声明:此文件属于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知识产权,未经同意,不得使用、复 制、转换、散播,违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Copyright Statement: The copyright of this document is owned by SEPCO1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Anyone who use, copy or transform this document or parts thereof without authority shall b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