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或八九月份出台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3-21 08:40:00 有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条例可望在半年内出台。 本报从国土资源部参与修法的人士处获悉,事关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程序的《农村集 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地条例)现已经国土资源部初步完成,征求意见后将直 接上报国务院,预计在今年八九月份以部门法规形式出台。 这也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不久前承诺的本届政府在任期最后一年将要做好的几件困难 事情之一。 据上述人士介绍,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强调对农民享受土地增值收益,保证农民的 长远生计。 条例草案强调补偿与安置的分离,其中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将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 补偿,而是对包括耕地上的青苗附着物以及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分别给予补偿。 本报还从国土部了解到,作为母法,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牵头形成《土地管理法》修 订议案,正处于
上 海 市 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 二○○七年五月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 编制说明 一、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上海城市经济 建设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征地财物补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 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以《上海 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2000)》、《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 (2005)》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对试行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 偿标准(试行)》(沪房地资[ 2005]203号)进行修订,遵循市场经济 的规律,本着统一性、适应性、通用性、简明性的原则,编制《上海市 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财物补偿标准》)。 二、《财物补偿标准》适用于因征地被拆除的农村非居住房屋及附 属设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桥梁、苗木及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