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建 设 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计委、办、厅、局、行、法院、检 察院,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施工单位、 咨询、设计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定额计价的需要,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制订了《 2004年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经审查,现批准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定额定额自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998年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 装工程费用定额》停止使用。 二、本费用定额在全疆范围内统一执行,并与 2004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乌鲁
第 1 页 共 8 页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按建标( 2013)44号文件考试(红字均 是要求掌握的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根据建标 [2013]44 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 规定。 利润 规费 税金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2.奖金 3.津贴、补贴 4.加班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材料原价 2.运杂费 3.运输损耗费 4.采购及保管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 2.仪器仪表使用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7.劳动保护费 8.检验试验费 9.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 11.财产保险费 12.财务费 13.税金 14.其他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