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1、招标范围 1.1 折线铝合金幕墙 1.2 遮阳屏装饰带 1.3 首层铝单板包饰铝合金线条雨篷 1.4 顶层铝合金线条遮阳篷 1.5 铝合金视觉百叶 1.6 铝板包封装饰梁及女儿墙檐口 1.7 干挂石材幕墙 1.8 投标单位对本工程外幕墙装饰部分进行设计和施工投标。负责本工程外幕墙 装饰部分的设计、 结构计算、材料供应、幕墙加工制作等应包含在内的全部 工作。 1.9 投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幕墙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等 其它相应工作。 2、设计要求 2.1基本参数 上海地区抗震裂度 7度,50年一遇大震设计。 防火达国家级Ⅱ级, 防火指数 1 小时以上,对雨蓬硬、软冲击为 2000焦耳能量,为Ⅲ级,冲击不坏。并考虑 雪风载下,使用寿命与结构同步。设计刚度为幕墙 1/180,50年一遇。上海地 区粗糙度类别 D类。 2.2 设计规范 幕墙设计必须遵循
-- --- 建筑幕墙施工现场质量验收规范 一、玻璃幕墙(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 3.1.4 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 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 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2.3 (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 其隔热材料应使用 PA66GF25(聚 酰胺 66+25 玻璃纤维)材料。 3.4.3 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 9mm;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隐框和半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 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 胶,也可采用硅酮密封胶; 二道密封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3.4.4 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 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 磨边宜细磨, 倒棱宽度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