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 20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管治意见 一 、 指 导 思 想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 三 个 代 表 ”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把 农 村 发 展 散 装 水 泥 作 为 实 施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和 保 护 资 源 及 生 态 环 境 的 具 体 行 动 。 要 加 大 “ 以 法 兴 散 ” 力 度 , 从 政 策 扶 持 逐 步 转 为 法 律 支 持 。 根 据 我 市 实 际 , 将 发 展 散 装 水 泥 与 调 整 水 泥 工 业 结 构 、 提 高 建 筑 业 技 术 水 平 结 合 起 来 , 充 分 发 挥 散 装 水 泥 专 项 资 金 的 效 能 , 加 快 推 进 散 装 水 泥 技 术 装 备 建 设 , 全 面 开 拓 散 装 水 泥 市 场 。 加 快 水 泥 行 业 职
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 、、、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 (商改发 [2003]341 号) 各省、自治州、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商委、内贸办、财贸办)商 务厅(局)、公安厅(局)、建设厅(委)交通厅(局),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和 《国务院对 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 (国函 [1997]8 号 )、原国家经贸委 «;关于印发 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的通知 »;(国经贸资源 [2001]1022 号),现就限期禁止 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是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途径。 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 鼓励发 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将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搅拌混凝土纳入工作日程。 二、北京等 124 个城市(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