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吉高速公路项目 绿化工程 专用技术规范 (路堑边坡绿化部分) 江西省交通厅石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 第 1节 通则 1.1 范围 本章工作内容为公路工程施工及维护期间的环境保护, 以及公路 绿化工程中植物的种植和管理等的有关作业。 1.2 一般规定 1.2.1. 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 (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 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污水、废料和 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污染。防治扬尘、汽油 等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 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2)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噪声 大的施工作业,应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 (3)本规范其他各章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承包人在公路施 工阶段应予严格遵守。 任何因公
验收部位 项目负责人 分包项目 负责人 1 2 3 1 2 3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结论 合格,同意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控项 目 一般项 目 施工 班组 长 主控项目全部符合 设计 及规范要求 一般项目经检查均 符合设计及规 范要求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经检查,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符合设计及《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12)的规定,评定合格。 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新栽树木应在浇透水 后及时封堰,以后根 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4.6.2 条第5款 符合规范要求 对浇水后出现的树木 倾斜,应及时扶正, 并加以固定 4.6.2 条第6款 符合规范要求 每次浇灌水量应满足 植物成活及生长需要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