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场地及拆除工程 路基用地范围内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路基用地范围内 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草皮、 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均应予以清除, 树根也 应全部挖去。填方路基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 如果地基表层为松散土层, 厚度不 超过 30cm 时,可清除杂草后碾压至 90%密实度;当基底松散土层厚大于 30cm 时,应翻挖后再分层回填压实至 90%。 地面自然横坡缓于 1:5 时,可清除表面草皮、植被土并压实后直接填筑路 基;自然横坡陡于 1:5 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宽度不小于 2.0m),当基岩斜坡 上的覆盖较薄时,应将其清除后挖(凿)台阶;对自然横坡陡于 1:2.5的路段、 尤其是顺倾山坡路段,必须满足路堤稳定性要求。 对路基用地范围内的道路、 沟渠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改移处理, 并协助有关部门作 好路基内构造物的拆迁工作。 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