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0601-2000 沥青取样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本方法适用于在生产厂、 储存或交货验收地点为检查沥青产品质量而采集各种沥青材料的样 品。 1. 2 进行沥青性质常规检验的取样数量为:粘稠或固体沥青不少于 1. 5kg; 液体沥青不少于 1L; 沥 青乳液不少于 4L。 进行沥青性质非常规检验及沥青混合料性质试验所需的沥青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仪具与材料 2. 1 盛样器:根据沥青的品种选择。液体或粘稠沥青采用广口、密封带盖的金属容器(如锅、 桶等); 乳化沥青也可使用广口、带盖的聚氯乙烯塑料桶; 固体沥青可用塑料袋, 但需有外包装,以便携 运。 2. 2 沥青取样器:金属制、带塞、塞上有金属长柄提手,形状见图 1。 3 方法与步骤 3. 1 准备工作 检查取样和盛样器是否干净、 干燥,盖子是否配合严密。 使用过的取样器或金属桶等盛样容器必 须洗净、干燥后才可使用。
T 0701-2000 沥青混合料取样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在拌和厂及道路施工现场采集热拌沥青混合料或常温沥青混合料试样。供施工过程 中的质量检验或在试验室测定沥青混合料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质。所取的试样应有充分的代表性。 2 仪具与材料 2.1 铁锹。 2.2 手铲。 2.3 搪瓷盘或其它金属盛样容器、塑料编织袋。 2.4 温度计:分度为 1℃。宜采用有金属插杆的热电偶沥青温度计,金属插杆的长度应不小于 300mm。 量程 0℃ - 30℃,数字显示或度盘指针的分度 0.1℃,且有留置读数功能。 2.5 其它:标签、溶剂(汽油)、棉纱等。 3 取样方法 3.1 取样数量 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 试样数量根据试验目的决定,宜不少于试验用量的 2倍。按现行规范规定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