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 输 合 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工程需要,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在项目施工中, 自带车辆,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设备情况 1、设备名称:沥青混合料。 2、项目工程名称: 3、设备要求:所有运输设备必须甲方认同后方可进场。 二、工程期限 乙方运输期限根据甲方工程实际需要,暂定为 2008年 5 月 1 日至 2008年 12月 31日。 三、运输费用 水稳混合料、级配碎石混合料为 XXX元/吨/公里,沥青混合料运输费用为: XXX元/吨/公里。上述单价是对乙方运输车辆折旧、 维修、保养、燃油、附属油、 司机工资、管理费及一切税费等在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和乙方利润的全部偿付, 且单价一次性包死,整个合同期不变。 四、运输车数量 乙方必须保证 30辆符合甲方要求的运输车,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增加
工地运输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平等、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证本工程的安全、 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将新化县城区燃气管沟开挖回填恢复工程运输业务承包给乙 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原则:乙方必须包机械、包安全、包质量。 二、工程地点:新化县城区燃气管道土石方开挖、 回填恢复工程。 三、工程工期:一年(签字之日起,至 12个自然月满),乙方在 配合工程运沙子、碎石、水泥和渣土运输随喊随到的前提。 四、必须无条件配合加班或调配增加车辆。 五、结算依据:车辆进入工地的货物或渣土外运,必须报工地负 责人当日当次签字认可,并核实其数量及价格方可报账,乙方垫付物 资款壹万元后按月结算,余款年底甲方一次性付清。 六、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工农矛盾、邻理纠纷、大小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责任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