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 [2008]247 号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考核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 (筹备组 ): 为更好地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落实“六位一体”管 理要求,全面实现铁路建设目标,结合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铁建设 [2008]160 号 )、《铁路建 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铁建设 [2008]3 号),现就铁路 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激励约束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 按照执行。 一、考核范围 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出资者代表控股的新开工铁路大中型 建设项目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 )施工 考核内容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 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六项;考核等级设定为甲、乙、丙三级。 1 .工程质量 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 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