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 222007198502 【标题】 木工平刨床安全管理规程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机械部 【颁布日期】 19850510 【实施日期】 198505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生产与市场建设 【文号】 机械部机生字 (1985)60 号 B 【名称】 木工平刨床安全管理规程 【题注】 【章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木工平刨床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 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木工平刨床、 木工平压两用刨床及木工多用机床中的平刨部分。 第三条 凡木工平刨床的设计、制造和使用部门都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 本规程如有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 按国家规定执行。 【章名】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第五条 木工平刨床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JB3380-83 《木工平刨床的结 构安全标准》。 第六条 木工平刨床电气设计与安装应符合JB2738-8
木工平刨机 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5AJ0311 —01 施工单位 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新浒花园四区一期一标 交底项目 (部位 ) 木工平刨机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 1.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并执行“十字作业法方针”严禁非操作工上机操作。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或保护接零。 3.使用前必须检杳刀片安装是否正确,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罩、防护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 效。 4.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转速正常后,再经 2~3min空运转,确认无异常后,再送料进行工作。 5.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作业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戴手套。 6.加工旧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冰雪等清理干净后再上机加工。 7.操作时必须注意木材情况,遇到硬木、节疤、残茬要适当减慢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