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 结 构 防 腐 防 火 防 虫 技 术 措 施 ㈠为防止木结构受潮而引起木材腐朽 ,设计时必须从构造上采取下列 防潮和通风措施 : 一、应在桁架和大梁的支座下设置防潮层。 二、为保证木结构有适当的通风条件, 不应将桁架支座节点或木 构件封闭在墙、保温层或其他通风不良的环境中。 对露天结构在构造上应避免任何部分有积水的可能。 三、为防止木材表面产生水气凝结,当室内外温差很大时,房屋 的围护结构(包括保温吊顶),应采取有效的保温和隔气措施。 ㈡对下列情况,除从结构上采取通风防潮措施外, 尚应采用药剂处理。 一、露天结构 ; 二、内排水桁架的支座节点处 ; 三、檩条、搁栅等木构件直接与砌体接触的部位 ; 四、在白蚁容易繁殖的潮湿环境附近使用木构件 ; 五、虫害严重地区使用马尾松、 云南松以及新利用树种中易感染 虫害的木材 ; 六、在主要承重结构中使用不耐腐的树种木材。 ㈢木材应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