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水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仿杉、冷杉 )、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 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 (柞木 )、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 (麻栎、青刚 ),桦木、荷木,水曲柳、 华北榆木。 三、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 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乘 以系数 1.16;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5。 四、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木材干燥损耗及烘干费已计入定额, 如与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得换算。 五、本定额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