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 CI 创优奖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股份公司系统各单位在施工程项目 CI 达标工程。 二、奖项设置 中国建筑 CI 创优奖: 240-320 个,其中: 杰出 CI 示范工程: 5-10 个。 CI 示范工程: 10%左右, CI 评比达到 117-120 分。 CI 金奖工程: 30%左右, CI 评比达到 115-117 分。 CI 银奖工程: 60%左右, CI 评比达到 110-115 分。 CI 推广海外贡献奖: 2-3 个。 三、评选条件 (一)在施工程建筑面积为 35000 平米以上或工程合同 在 8000万元以上、施工期在半年(六个月)以上的项目。 (二)工程特殊,对“中国建筑”品牌宣传意义重大, 创鲁班、国优、 “中建杯”等工程项目。 (三)联合体工程中中建股份达到或超过 50%的项目。 联合体工程中中建股份不足 50%的项目,只要使用“中国建 筑”品牌,符合达
1 附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在优质结构评审活动中贯彻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 落实建设工程综合创优的指导思想,经评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对沪建建 (1997)第 0050号文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范围: 1、建筑面积在 5000 m2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2、建安工作量在 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 (1)市政公路类:桥梁和高架道路;地下结构; (2)水务类:水闸、泵站等; (3)水运类:码头、船坞等。 注:市政公路类工程申报单元遵循以下规定: 1、桥梁和高架道路工程 1)同一标段中连续的高架道路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 单元; 2)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轨道高架桥按每区间为一个申报单元。 2、地下结构工程 1)每座地铁车站为一个申报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