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30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水利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莆田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汇报,实地视察涵江区秋芦溪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区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合理配置,城厢区城区内涝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和东圳水库水土保持、水生态修复,仙游县农田水利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秀屿区饮水安全、
1 莆政综〔 2009〕39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已经市政府第 52次常 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OO 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2 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为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用地征收 工作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征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 费、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 (一)征收耕地面积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 偿费统一按相应耕地地类年平均产值的 10 倍、 15 倍(人均耕 地不足 0.4 亩)、1 倍计算。 (二)征收园地等其他地类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