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文章 沈阳将购世界最高 101米的消防车 2011-02-09 作者:姚琦东 来源:华商晨报 文字大小:【大】【中】【小】 关键字: 消防车 沈阳 在我国相关技术标准中, 建筑高度超过 24 米且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公共建筑和超过 10 层或 10层以上的住宅被定义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 100米以上的为超高层建筑。 来自辽宁省消防总队的最新统计,按上述标准,目前辽宁省共有高层建筑 8764 座、超 高层 97座,另外正在建设之中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则分别为 3507 座和 37座。 其中,沈阳市最多,现有及在建高层建筑为别为 3133 座和 1013 座,超高层建筑现有 74 座、在建 24座。大连第二,现有和在建高层建筑分别为 2805 座和 526 座,现有和在建 超高层建筑 21 座和 8 座。 沈阳市人大代表、沈阳市消防局局长李国孝曾表示,沈阳虽然已经有了一辆 72米高的
消防登高面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 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 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 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 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 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 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 当有困难时, 登高面应靠 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 1/4 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 5m,且进深不应大于 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