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 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 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经审查合格,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 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 .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弱电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一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 (二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 (三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弱电施工装备 ;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一、弱电总包工程管理概述 1.1弱电总包工程内容 设计、供货、工程安装、调试与检测和维护以下弱电系统:电话系统、电 视系统、电视监控子系统、楼宇可视对讲子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门禁一卡通 系统。 1.2弱电总包工程管理目标 1) 本工程为本公司全国重点工程项目,要确保优质工程,以作为全国样板工 程。 2) 实行以合同期为目标的项目法施工, 全面履行工程合同, 保工期、保质量、 保交工。 3) 采取有效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创工程优良,并达到优质工程评定条件。 4) 建立强有力的项目领导班子,组织一流素质的施工队伍,采取先进的施工 管理方法和施工技术。 5) 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3弱电总包工程管理办法 1) 项目分类计划和进度控制为了实现总包管理目标,本项目将总包工作分 类,分析了项目的工作范围, 分类归入所需管理的任务中, 每个任务设置专门的 工程人员。同时对各任务进度情况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