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年 9月 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7号发布 根据 2006 年 12月 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行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1年 1月 8 日《国务院关于 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 2013年 12月 7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1]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 调节土地级差收入, 提高土地 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 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
T BEIJING 产嘹望 北糸If 澈 r房I 场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 手房存量约为1亿平方米 但年交易量却不足200万平方米,远远低于上海、 广州等地每年~.'b2000万平方米的交易量。针对本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二手房市场成交量过低,商品房与二 手房供应结构矛盾突出的问题,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表示,今年下半年,本市将出台多项措施全 面激活本市二手房市场:简化一手房交易手续,尽量让交易双方在一个办事机构,一个工作窗13就能办理 完全部交易手续,加快交易效率;增多二手房交易的服务网点,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将使交易网点进到社区, 方便更多的房主参与交易;出台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措施,让一些企业参与到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帮 助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并形成规模效应;政府将定期发布 手房交易指导价,使其平均售价基本保持在3000 元至 5000元左右 构 税定撕舰 :拔圭j!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