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实施阶段工作指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项目设计实施方案阶段的操作流程, 加强对此阶段各环节的监控, 达 到确保设计质量、进度和控制成本的目的。 2. 适用范围 公司项目设计流程中实施方案阶段的设计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实施方案阶段:规划设计招投标、方案调整和确认阶段、初步(扩初)设计 三个阶段。 4. 职责 4.1 设计部 根据项目设计工作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阶段的设计流程控制设计质量 和进度。 4.1.1 编写《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设计招标书》,并组织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 4.1.2 组织重要节点的专家评审。 4.1.3 向成本管理部提交有效的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和设计方案; 4.1.4 配合项目发展部完成本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 4.2. 销售经营部: 4.2.1. 提交《项目产品建议书》; 4.2.2. 参加方案讨论,及时反馈信息; 4.2.3. 配合完成集团评审确认工作。
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第一条 宗旨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 保证服务质量,增强法 律顾问单位对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承受能力和防范化解能力,促 进、保障我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相关定义 本指引所称的法律顾问是指: 律师依法接受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 组织(下同)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 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本指引所称的顾问单位是指: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企业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 第三条 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 法律顾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指导为主,承办为辅 的原则。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除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活动外,主 要以非诉讼的服务方式, 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顾问单位办理非诉 讼法律事务,同时保证办理法律事务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合法性,从 而达到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