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配筋砌体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5、6 章的规定。 说明: 8.1.1 为避免重复,本章在“一般规定” 、“主控项目”、“一般 项目”的条文内容上,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5、6 章的规定。 8.1.2 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 将模板内的落地灰、 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 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 量与构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 严禁通过墙体传震。 说明 8.1.2 本条这些施工规定,是为了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和两次浇捣 时结合面的密实和整体性。 8.1.3 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 50d,且其水 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 20d 和 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 应小于 55d。 说明: 8.1.3 配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的受力钢筋,其握裹力较混凝土
1 2020年 4 月 19 日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2 2020年 4 月 19 日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 10 月 8 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3 2020年 4 月 19 日 1 总则 ?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 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 收。 ? 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 GB50300— 配套使用。 ? 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 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