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 设备监 理收费 规定(参 照标准 )》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设备项目的新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以及单项设备的设 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实 施阶段的监理收费。 2、正常监理工作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2.1 监理费 =设备投资额 E×监理 取费费率 R 2.2 监理费 =单价 D×监理工作时 间 T 注:1、正常监理工作是指双方在委 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 2、设备投资额是指在项目概算中的设 备购置费及安装费之和。 3、监理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日计费。 3、附加监理工作监理费用的计算 建议采用 2.2款的计算方法计取。 注:附加监理工作是指在委托监理合 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外的通过双方书面 协议另外附加于上述正常监理工作的一些 监理服务工作。 4、额外监理工作监理费用的计算 建议采用 2.2款的计算方法计取。 注:额外监理工作是指既不是正常的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关于工程设备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质技监管 [2003]67 号 产生日期: 2003-03-07 发布机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工程设备监理机构、有关单位: 1998年 10月 30日由沪质技监管 [1998]358号文发布试行的《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收费规定 (参 照标准)》是本市自 1994年实施工程设备监理以来,总结工程设备监理行业特点,作为规范行业收 费行为的参照标准,为规范本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收费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行业协会正成为规范行业收费行 为的主体。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根据本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发展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机构 编制的《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收费规定(参照标准)》(沪设监协 [2003]001号文)已经发布实施, 为此,本市工程设备监理收费不再使用沪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