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创建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确保广场的消防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公安部令第 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 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乙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督导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 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 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四)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及定期消防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 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畅通无阻。 (六
展商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展会不发生火险 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展商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1. 建立本展会消防安全小组,展商应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管理规定》 等消防法规定及条款。 2. 展户防火责任人, 应经常教育员工树立防火意识, 参加商场组织的消防知识, 消防设施 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考试。 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展会组织的消防宣传和 消防活动。 3. 展户按要求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器材,随时处于有效状态中。 4. 展户经营场地不得使用明火。 展户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内部消防设施。 动火 时必须经展会主管部门批准, 采取有效措施。 不用的杂物、垃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安全 通道。 5. 所有展户有责任维持场内消防安全,如发现有违规现象,应立即制止。 6. 火灾发生时,有责任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