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文件 鲁价费发 [2004]239 号 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将新增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公布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 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 书》,面向社会承接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的编制、 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 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 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收费单位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在规定 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 10%。 三、工程造价
500以下 500-1000 1000-5000 5000-1亿元 1-5亿元 5亿元以上 一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设计概算 3‰ 2‰ 1.5‰ 1‰ 0.6‰ 0.4‰ 二 施工图预算、标底投标报价编制 建安工程费 4‰ 3‰ 2.5‰ 2‰ 1.5‰ 1‰ 三 编制竣工结算 建安工程费 5‰ 4‰ 3‰ 2.5‰ 2‰ 1.5‰ 四 审核施工图预算、标底 送审建安工程费 五 审核竣工结算 送审建安工程费 六 编制工程量清单 建安工程费 5.5‰ 5‰ 4‰ 3.5‰ 3‰ 2.5‰ 七 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建安工程费 12‰ 8‰ 6.5‰ 5‰ 3.5‰ 2.5‰ 八 工程造价签证 签证标底 8‰ 6‰ 5‰ 4‰ 3‰ 2.5‰ 注: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原国家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 1999〗128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