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承诺书 建设单位会同施工总包单位阅读并知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主席令第 4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8令)、《上 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施细则》 (沪建管 [2015]377 号),现对本次申请施 工许可的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作如下承诺: 一、项目名称: 二、报建编号及施工标段号: 二、建设位置: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 需要拆迁的或需要征收房屋的, 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施工总包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总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珠海市横琴新区励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励骏友谊广场项目 文件编号: HQLG / LGYY / / / / 施工场地移交记录 范围 :地下室 /商场楼 /美食城 1/美食城 2/外围工作 /其他 位置 : 参考图纸 : 轴线位置 : 原施工单位 : 合同名称 : 附件 : 移交代表 : 签名 : 日期 : 附注 : 接收单位 : 合同名称 : 接收人 : 签名 : 日期 : 附注 : 监理 : 姓名 : 签名 : 日期 : 建设单位 : 姓名 : 签名 : 日期 : 珠海市横琴新区励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励骏友谊广场项目 说明: 1、文件编号填写样板: HQLG / LGYY / CE / SC / L3 / 010 ① ② ③ ④ ①为 CE(土建)、MEP(水 P&D、电 E、通风 AC),GRC等类别; ②为地下室、商场楼、美食城 1、美食城 2、外围等; ③楼层; ④序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