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 工程部各专业施工图数量不得少于 3 套,其中有 1 套用于工程部存档, 1 套用于项目部 存档, 1 套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需要。 2. 存档的图纸应落实保管责任人,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的图纸应装订成册,方便查阅。 3. 工程部收到施工图 /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 24 小时内在施工图收发台帐 / 设计变更通 知单上登记,施工单位收到施工图 /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台帐上签字确认,并记录 接收时间,时间单位精确到小时。 4. 被替代作废的施工图,应做出明显标识,并不得和新图存放在同一处,已发给施工单位 的应在发放新图的同时收回。 5. 工程部收到设计变更后,专业工程师应在 72 小时内,将变更内容在项目部存档原图上 标注,并将其中一份变更单交资料员存档。 6. 施工单位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 能,且不会导致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