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邀 请 书 致: (投标邀请人名称) 1、徐州华闻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徐州市贾汪区南湖地块湖心岛 开发项目 工程,已由 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贸委 批准兴建。现决 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 会所二栋、公寓八栋 ,建 筑总面积约 9000m2 。 结构类型: 框架、砖混结构 。 招标范围: 本项目各栋施工图载明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 ,已落实 。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徐州市贾汪区南湖湖心岛、 206国 道以西、贾青路以南 。 (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 年 月 日,工期 21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及地方 有关规
1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 1、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天的日期为 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 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2、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 7.3.2 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 期前 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3、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7天内审查完毕。 4、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 应提前 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 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6、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 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7、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 28天内,提供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8、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 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 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 书面报告。 9、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