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规定需由贵州省发改委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 (含限上技改项目) ,应按项 目隶属关系划分来进行上报和审批: 1、 省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主管部门同意后, 转报省发改 委审批; 2、 地县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地(州、市) 、县级计划部 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发改委审批。 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 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见贵州省基本建设程序框图) 。 一、 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 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今昔功能建设项目的初步 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13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地 279号)第 34条。 二、审核、审批权限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02号)第 11条、第 12条,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 [2001]229 号): 甲级资质审核,报建设部审批。 乙、丙级资质审批,报建设部备案。 三、审查条件和标准: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5 条: 甲级 :1.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 的经历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25 人;3. 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 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 乙级 :1. 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