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 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 (市房管局市发改委 市国土局 市地税局 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办发〔 2011〕1 号)精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 2000 万平方米。 2011 年,全市新建、改建、采购、租赁、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 房 400 万平方米, 其中,廉租住房 40 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 35万平方米, 限价商品住房 77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204 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住房 44万平方米。 (二)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编号:×××××× 上海××公司 ××厂区工程 (钢 结 构 部 分)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批: 上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厂区工程监理组 2003年 9月 8 日 上海××公司××厂区 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占地面积约 100亩,总建筑面积为 22784平方米,其中包括 1栋单层钢结构厂 房,含 35吨行车;1栋三层框架结构办公楼,;1栋砖混结构职工公寓及场内附属设施。 建设单位:上海××公司 工程地点:上海市××区××镇××路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省××建筑工程公司 二、监理依据 1、监理合同 2、施工合同及其他工程合同 3、设计文件及有关图纸、变更及标准图集 赣州龙源监理公司 钢结构工程监理规划 2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5、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