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 (以下简称集中式供水单位 )的卫生监督管理, 保 证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卫生规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 生活饮用水生产和污染事件 报告处理、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 (含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 )必须遵守本规范。 农村集中式供水单 位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 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第五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 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市远期和近期规划、历年 来的水质、水文、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
(一) 水质常规指标 1、微生物指标 GB 5749—2006 规定的常规检验微生物指标共 4 项,其中水中菌落总数可作为评价水质清洁 程度和考核净化效果; 大肠菌群指示水体是否存在肠道传染病的可能性。 总大肠菌群主要包 括 4 个菌属:埃希氏菌属、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这些菌属可以在人、畜粪 便中检出, 有的也可以在营养丰富的水体中检出, 即在非粪便污染的情况下, 也有检出这些 细菌的可能性。 耐热大肠菌群组成与总大肠菌群组成相同, 但主要组成是埃希菌属, 在此菌 属中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仅有一个种, 即大肠埃希氏菌。 柠檬酸菌属、 克雷伯菌属和肠杆 菌属所占数量较少。 作为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大肠埃希氏菌检出的意义最大, 其次是粪大肠 菌群,总大肠菌群的卫生学意义稍逊一些。 2、毒理指标 (1)砷 砷在地壳中广泛存在, 多数以硫化砷或金属的砷酸盐和砷化物形式存在。 砷的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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