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绿化养护作业规范 一、树木管理 (一) 树木存活率达 94%。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于十日 内更换补植。 (二) 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树干粗壮,有一定的生长量,枝繁叶茂,有 少量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 5 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三) 合理修剪。根据不同树种(包括行道树)适时进行抹芽、 修剪(行 道树每年冬季进行一次整形修剪, 障碍修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架构 合理,疏密得当,整齐美观。根据甲方要求,对具有造型条件的树种(蜀 侩、法桐、白蜡等)进行艺术造型修剪;造型率大于 30%。及时清理枯枝、 病枝、残枝;剪口平滑,留茬高度小于 2cm。 (四) 病虫害防治。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树种适时喷洒药物,病虫危害 程度主干小于 2%,叶部小于 10%,无明显药害。枝叶完整,有少量枯黄、 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地面无害虫粪屑,好叶率达 90%。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