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审批程序 招标文件备案 审批责任单位: 建设委员会 审批项目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89 号,2001 年颁布) 审批收费依据: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7 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应提交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资金来源及落实 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要求(优良或合格) ,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 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 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建设部令第 89 号,2001 年颁布);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建设部令第 89 号,200
1 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 (西公资 办 [2009]1 号)文件有关条款交纳投标保证金。 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为建设方委托的代收代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单位。 二、交纳保证金账号名称为 杭州市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 号为 38186073626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迦支行 ,不得采用现金,并 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三、交纳方式:杭州本地企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杭州地区范围内的企 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原件、复印件;杭州地区以外企业一律提供 银行电汇凭证原件、复印件。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在项目投标截 止时间 24 小时前并以交易中心财务确认到账后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收据。 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2000 元人民币,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不 接受网上银行的交纳)。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