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页 金属带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承认 作成 一:工作前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女工应戴好工作帽, 并将头发塞入帽内,操作中不准带手套操作。 (2)根据所加工工件的尺寸大小沿燕尾导轨调整导向臂,调整完毕后必须锁紧导 向装置。 (3)锯料最大直径不得超过规定,工件必须夹持牢固。 (4)带锯条松紧应适当,速度和进给量必须恰当,锯前试车空转 3 — 5 分钟, 以排空油缸中的空气,并检查锯床有无故障,润滑油路是否正常。。 (5)除屑钢丝刷的调整应使钢丝接触带锯条的齿部,但不要超过齿的根部,注意 观察钢丝刷是否能清除铁屑。 二:工作时 (1)切削途中锯条断裂,调换新锯条后,工件必须翻身重新锯,锯弓放下时应缓 慢,不得冲击。 (2)铸铁、铜、铝件不加切削液,其它均需加切削液。 (3)锯切管材或薄板型材,齿距不应小于材料的厚度。在锯切时应将手柄退到慢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