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验收注意事项 2011-8-3 领取入住通知——拿钥匙——验房——尽快维修——再次验收——签收, 一、收房应该查看和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 经 验收合格后, 方可交付使用”。 “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 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1、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查看 2、《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带走 3、《竣工实测表》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及记录包括哪些部位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 使用面积: 4、住户验房交接
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02 年 11月 6 日 [ 时效性 ]有效 [实施日期 ]2002 年 12月 1日 [ 失效日期 ] [颁布单位 ]市建委 [ 文号 ] 建房 [2002]925 号 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 工作,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 例》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前,均应当 按规定领取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以下简称准许 使用证 )。 本规定所称的住宅商品房,是列入商品房计划、经济适用房 计划和危陋房屋改造计划,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面 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住宅。 第三条 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建委 )负责本市 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工作。 座落在本市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