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定县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管理协议 甲方:贵定县建设局 乙方: 银行 支行 丙方: 公司 为监督商品房预售款的合法使用, 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 益,确保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贵定县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 管理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对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管理 协议如下: 第一条:由丙方向乙方提出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 (帐)申请, 并按乙方规定与甲方办理资金双印鉴监督使用手续,接受甲方的监 管。 第二条:丙方在与购房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注明商 品 房 预 售 款 的 开 户 银 行 及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并须将商品房预售所获的房价款 (含 按揭贷款)存入开户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款只能用于座落 路(街、巷) 号, 项目的建设。丙方因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 造成购房人经济损失, 干扰贵定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秩
商品房抵工程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 (工程 )发包给乙 方承包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 乙方拟向甲方购买其开发的 项目 号楼 室商品 房: 该商品房:住宅单价为 m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总价 为 元(最终结算面积按照相关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 注:上述价格不含代收代办费用。 为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 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购买甲方该商品房的操作原则。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 押或出售;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上述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同时即 视为甲方已支付乙方 元的工程款,如上述房屋的最终实测面积与 年 月 日拟定的 平米发生差异时,则按照最终的实测面积× 元 /平方米的差异数来调整已抵算的工程款(多退少补) 。甲方有义务 协助乙方办理后期该房屋的交付及登记办证手续, 乙方须承担因此所 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