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宿迁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工作, 维护拆迁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 《房地产估价规范》 、《城 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宿迁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与 《宿迁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 办法》适用范围一致。 第三条 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单位, 应当是具有省级以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估价 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社 会公布经备案的评估机构名录,供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 第四条 承担房屋拆迁评估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当是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
安置房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同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同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 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 住宅楼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按图纸实际面积计算 4、结构形式:全框架(注:要求全钢管架及新模板和专业队伍 浇灌砼、浇筑时严禁留设施工缝) ;以设计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按户主提供的设计图中的土建工程(包括基础) ;电施(强电、 弱电)安装,包含可视门铃预埋线)电话、有限多媒体,基础接地及 屋面防雷的安装及材料, 水施给水及排水严格按施工图及业主要求进 行施工。 二、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具体用料说明 1、从开挖基础起,至屋面盖瓦,内粉帖面,厨房,厕所,室内 地面帖面由甲方购买砖, 乙方负责贴好(含水泥沙子、如无贴面部分, 乙